刘志军案同犯原铁道部运输副局长涉嫌受贿被诉

2013年09月02日14:50  法制晚报

  刘志军窝案同犯受贿被诉 

  原任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 

  为多家公司运煤提供帮助  收受2400余万元 

  案件近日将开庭

  本报讯(记者 洪雪) 今日上午,记者从二中院证实,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苏顺虎已被公诉至二中院,检察院指控苏顺虎为山西曲沃县闵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单位谋取利益,涉嫌受贿2400余万元。此案系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窝案之一,案件将于近日在二中院开庭。

  公开资料显示,现年58岁的苏顺虎,湖北人,研究生文化,1980年毕业于兰州铁道学院铁道运输专业,获学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班。

  案发前,苏顺虎为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曾任铁道部运输局营运部货运营销计划处处长、营运部副主任。

  2012年3月12日,苏顺虎因涉嫌受贿罪被刑拘,同年3月23日被逮捕。其间,因案件重大、复杂,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各半个月,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两次。

  检方指控,苏顺虎于2003年至2011年间,利用担任铁道部运输局营运部货运营销计划处处长、营运部副主任、副局长兼营业部主任的职务便利,为山西曲沃县闵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单位谋取利益,为此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张邦才等人给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400余万元。

  三次受贿

  受请托办事收千万好处费

  苏顺虎第一起受贿案发生在2003年至2008年间,苏顺虎时任铁道部运输局营运部货运营销计划处处长,接受山西曲沃县闵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邦才请托,为该公司解决煤炭运输等提供帮助。为此先后多次收受张邦才给予的钱款共计85万余元。

  第二起受贿案发生于2004年至2010年间,苏顺虎时任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营业部主任,接受江西省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云富请托,为该公司解决煤炭运输等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周云富给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币1194万余元。

  最后一次受贿案发生在2008年至2011年间,苏顺虎利用担任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营业部主任的职务便利,接受北京铁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段莉请托,为该公司解决货物运输等提供帮助,先后收受段莉给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币1212万余元。

  据悉,案发后,大部分受贿款物被追缴。

  检方指控

  在起诉书中,检方用了两个“特别”。检方认为,苏顺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故应以受贿罪追究刑责。

  苏顺虎在铁路系统和媒体口中“人缘不错”,属敢说敢做型,他最后一次出现在媒体上是今年6月初,京沪高铁即将开通之际。

  时任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的苏顺虎表示,修建高铁将大幅增加铁路货运能力,京沪高铁将与原来的京沪铁路实现客货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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